每 日 汇 报
第281期
中共红岗区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7日
-----------------------------------------------------------
【红岗动态】
●11月6日,区委书记于宸,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任辉,区长助理张景权等领导到杏树岗镇就强街扩权改革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分别听取了杏树岗镇、创业街道两个单位的工作汇报和2009年工作打算,区委书记于宸在听取汇报后,作了关于强街扩权改革的重要发言。
●11月4日,大庆市红岗区新盛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天然气、动力电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设备安装调试成功,进入全面投产阶段。
●11月5日,卫生党委(扩大)会议在区医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卫生党委所属各部门对08年工作的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明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11月5日,区安监局联合政府办、行政办组成督查组,对杏树岗镇、杏南街道、创业街道等8家单位夜间值班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大部分单位值班情况良好,只有个别单位出现了脱岗现象。
●11月5日,解放街道综合执法局对辖区企业进行了劳动监察日常巡视,对劳动法规进行了宣传讲解,使工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帮助企业建制。
●近日,红岗街道引进大庆铭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红岗市场进行物业化管理试点,该物业公司已配备8名保洁员,4名保安,2名水暖工专门负责市场小区管理,待协调会后将全面接管市场小区。
●红岗街道加大纠纷排查力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企业、民警四位一体维稳网络作用,有效排查不稳定因素15起,调解民间纠纷86起,解决了辖区职工与企业之间多年积压的矛盾纠纷。
●近日,杏南街道红杏社区开设 “女性保健课堂”,聘请保健医师为女性居民讲解女性生理特点及“四期”保健知识等女性健康相关方面知识。
●近日,杏南街道红杏社区通过开辟一个宣传栏、购买一套法律法规书籍、组建两支法律法规宣传队、对辖区重点人、重点户一月一回访“四个一”载体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近日,红岗街道和平社区严格遵循市政府下发的采暖期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临时补助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积极开展供暖临时补助的受理申报工作。
●近日,八百垧街道铁人社区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对辖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清查。
【时事聚焦】
●1-9月份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食品产量总体上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5升3降”趋势。大米产量、精致食用植物油产量、鲜冷藏冻肉产量、糕点产量、乳制品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快;罐头产量、饮料酒产量、冷冻饮品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 。
●1—3季度,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64.2亿元,同比增长31.9%。从隶属关系看,中省直企业实现利润1057.0亿元,同比增长32.0%;地方企业实现利润7.2亿元,同比增长18.4%。从控股情况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059.0亿元,同比增长32.0%;非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5.2亿元,同比增长19.6%。
●前三季度,我市畜牧业产值实现50.1亿元,同比增长12.1%,占农业总产值的68.3%。今后几年我市将继续以奶牛、大鹅、生猪为重点,抓好繁育改良、动物防疫工作,普及科学饲养,发展专业化小区和家庭牧场,加快畜牧业的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步伐。
●近日,我市交通局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市21所驾校负责人参加的告知和动员大会,开展了清理驾培市场私设招生点及异地培训的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农民收入水平稳定增长,市调查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212.4元,同比增长38.3%,人均增收1166.6元。农民人均现金支出2835.3元,同比增长31.5%。
●11月5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主要内容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解放思想的讨论。省委书记吉炳轩在学习会上强调,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实事求是,大胆想事、干事,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大发展。
●近日,由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任组长的水利部工作组来我省调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检查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展,相继走访了大庆、哈尔滨等地。工作组希望我省能认真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到2009年底,顺利完成对177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11月 5日,我省正式启动国家临时储存稻谷和玉米的收购工作,遍布在全省63个县市的261个收购库点,将在显要位置公示收购公告,明示收购标准,公开挂牌收购。
●日前,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卫生监督人员重点针对黑龙江省13个地市以及农垦、森工系统住宿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内整改纠正,确保我省住宿场所卫生安全。
【域外飞鸿】
湖北省宣恩县为5000农民党员“授衔”
为充分发挥无职农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年以来,湖北省宣恩县先后为全县5012位农民无职党员“授衔”,占农村无职党员的88.1%。即分别授予政策宣传员、法制宣讲员、党群联户联络员、村务公开监督员、计划生育监督员、交通协管员等,激发农村无职党员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热情。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村无职党员由无职无为变成了有“衔”有责,光荣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他们积极参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等,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一年多时间里,这些无职党员义务宣传政策2.1万余人次,参与村组重大决策350余次,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700余条,调解民事纠纷231起,对群众提供科技致富实用技术培训5256人次,参与培养了134名农村入党积极分子。
【政策解读】
向农村注入更多金融血液
——解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解读人:韩俊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新农村建设需要充足的金融血液。《决定》提出,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这是基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提出的针对性目标。目前,我国为农民提供的金融服务严重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民“贷款难”普遍存在。为实现《决定》提出的目标,我国要加快建立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
现有金融机构要深化改革,增加“三农”金融供给
为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农责任,《决定》明确提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为此,要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类别、地域分布,尽快确定其在县域内吸收的存款直接或间接投放当地的比例,并同步安排配套激励政策。
为增加“三农”金融供给,现有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支农力度,《决定》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农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应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总体原则,更好地为“三农” 和县域经济服务。农业发展银行等各类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产权明晰的社区性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好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为了使邮政储蓄在农村地区吸收的资金更多地留在农村,必须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
放宽准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
我国金融资源城乡配置严重不平衡,特别是1998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地区撤并了3万家以上的机构网点,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从业人员和信贷资源严重不足。《决定》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地区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这将为农村注入更多新鲜的金融血液。
自2005年起,人民银行开展了“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试点,2007年银监会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此基础上,我国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完善监管,保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发展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建立普惠性的农村金融体系
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这是《决定》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一个亮点。
微型金融服务是指侧重于为贫困人口提供的贷款、储蓄和其他基本的金融服务,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各类微小型企业、规模种植养殖户、贫困人口等普通民众。
我国微型金融服务起步较晚,是金融服务业中的“短板”。为补齐这块“短板”,我国将进一步放宽对微型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开放民营资本进入微型金融服务业的途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
我国将继续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的作用,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金融机构制定更为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实行更为灵活的利率政策,增加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同时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担保、财政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改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相结合的支农长效机制。
【理论前沿】
党管人才,具体应该管些什么?
路竞竞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写入了党代会的报告,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在党和国家发展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把人才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升到全党意志的高度,标志着我国人才工作进入了一个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党管人才的最根本目的,就是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把各类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从人力资本理论角度讲,人才之所以能够强国,是因为人才具有高质量且可以由其获取“强国”收益的人力资本,而资本是需要通过运营来获得收益的。我们可以从人力资本理论的角度来考虑党管人才的内涵。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发挥人才作用,……”。笔者认为,贯彻党管人才原则,从具体的操作层面讲,就是要在管人才投资、管人才配置、管人才使用方面下功夫,并在政策、制度、规划等宏观层面提供协调和服务保障。
——正确处理党管人才和尊重人才形成规律的关系,管好人才投资。人才形成需要投资,否则“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就成为一句空话。投资是为了实现人力资本质和量的积累,是普通人上升为人才的必然过程。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对人力资本的投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从人力资本的基础性投入——教育经费的投入上看,美国是世界上教育经费支出最高的国家。1990年度美国教育开支达到3530亿美元,占美国GDP的6.8%,首次超过军费开支。1999年美国教育投入更是增加到创记录的6530亿美元,占GDP的7.7%。高投入为其成为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提供了保证。新加坡自独立以来,政府对基础教育也比较重视,在财政上予以大力支持,1990年新加坡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2002年,我国投入于正规教育和成人教育及其他教育的经费合计3350亿元,同年GDP为104791亿元,教育投入占GDP的3.2%。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提出了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世界上发展中国家的教育经费平均投入占GDP的 4%的目标,这么多年我国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也是逐年增长,但直至目前,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仍然低于这个水平。与此同时,个人负担沉重。在城镇,2002年人均教育支出636元,占收入的比重为8.3%,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6%。在农村,人均教育支出332元,占收入的比重为13.4%,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18.1%。世界上只有7.5%的国家个人教育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超过10%,中国即是其中之一。在人力资本的高端投入--科研经费投入方面,美国用于科技研究和开发的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居世界最高水平。我国2006年研发经费仅占GDP的1.4%。从这些实际的数据比较看,我国在人才投资方面还有许多工作可做。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力资本投资是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首要任务必须要提供充裕的资金保障,制订周密的投资规划,形成合理的正规教育、在职教育和科研开发等投资结构,培育产生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正确处理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关系,管好人才配置。人才只有经过合理的配置,并放在一个适合其成长的环境中,使其达到各守其职、各尽其能、各享其成的境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人才的“强国”作用,否则就是对人才的浪费,也必然带来人力资本巨大投入的浪费。对此我们有许多历史和现实的深刻教训。从我国大学生就业情况来看,据劳动保障部对2007年全国114个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仅占新增岗位总量的22%,2007年全国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还有100万没有找到工作。这是人才的专业配置存在问题。根据2004年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我国东部地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7.63% ,西部地区人口占总人口的28.75%,从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占地域人口的比例看,西部地区每万人拥有高等学校教师的数量也比东部少了2.6人。这是人才的地域配置存在问题。有些单位从小团体利益出发,某些领导凭个人好恶决定人才的去留和升迁。许多经济相对发达城市人才高消费趋向明显,用人单位对人才要求提高,文秘、推销等职位须在本科以上,计算机、法律、工商管理等热门专业起点为硕士。这是人才的岗位配置存在问题。有专家推算,2005年,我国人才浪费总规模超过2500万人,人才浪费指数超过15%,人才浪费导致的经济消耗和经济损失超过9000亿元。“不让猴子爬树,叫它游泳;不让鸭子游泳,叫它爬树。按一种标准要求所有的人,只会浪费人才。”人大代表于金明用美国小说《动物学校》里的讽刺故事,对目前存在的一方面人才匮乏,另一方面又是人才浪费严重的现象给出了很形象的比喻。各级党组织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必须正视并认真解决人才优化配置问题,更加注重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区域、部门壁垒,促进人才流动,着力做好知识结构、地域分布、岗位适应等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构建流动自由、布局合理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为充分发挥人才的创造力和整体合力提供有利基础和条件。
——正确处理党管人才和规范管理人才的关系,管好人才使用。要充分而有效地发挥人才作用,必须对人才进行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因此规范管理人才是发挥人才作用的基础和前提。比较而言,人才的规范管理有其特殊性。因为人力资本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物质资本的资本,人力资本承载者对其所有的人力资本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无法剥夺的产权,而人力资本承载者本身天生具有功利性、异质性、能动性等特殊性,决定了对人才的管理和使用是具有风险性的。根据博弈理论,人才投资者或人才使用者作为委托方,人才本身作为代理方,会不可避免地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有研究表明:如果一个人对他所从事的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就能够发挥自己全部才能的80-90%;而对缺乏兴趣的工作,只能发挥其全部才能的20-30%。同样,根据相关理论,人才资源发挥的最大限度是其自身能力的90%,另外的10%是其在开发过程中必要的损耗。而在我国,人才资源总体能力发挥程度仅为61.9%,这一比例在西部地区甚至更低。要提升人才能力的发挥程度,规范的激励和约束自然必不可少。人才激励包括物质激励、精神激励、政治激励。物质激励是最低层次、最基本但却是最重要的激励。薪酬待遇低,不能体现人才价值,人才自然会流失或消极怠工。在人力资本激励上,人们探索实践了人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方式,就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关键是要有可操作的政策和制度规定。美国提出要给创新人才“三金”,即金手铐、金台阶、金色降落伞。金手铐是指期权股权,金台阶是指成长的阶梯,金色降落伞是给一笔丰厚的资金。这同样值得借鉴。精神激励可以给予人才更高层次的需求满足。领导的重视和爱才惜才、荣誉的获取、价值的肯定、社会的尊重、创造环境的自由都可以增加人才的社会收益和心理收益,是必不可少的人才激励方式。政治激励也是一个人才使用问题。人才需要成长,需要在原有的脚印上一步一步地往前进。在使用人才过程中,要有职业规划,要提供事业平台,要让人才看到成长的空间和前景,政治上的进步、职务上的晋升、职称上的晋级,都是人才自我价值得到承认和实现的显示信号,因此在给予人才物质、精神上激励后,政治上的激励也同样重要,三种激励是有机结合的,合理的激励组合可以留住人才,并大大提高人才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在注重人才正面激励的同时,还要对人才实施必要的监督和制约,以此来约束人才不合理的流动,减少和防范人才的使用风险。人才约束包括道德约束、制度约束、法律约束。具体地讲包括为全社会所遵守的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制约作用的产权契约制度、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制度、业绩考核制度以及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就是要健全合理规范的人才管理机制,科学地评价和使用人才,通过有效、有序、有力的激励与约束,使人才优胜劣汰,流动有序,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生动局面。(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事评论】
地方政府发债的正当性在于购买自愿
谢昱航
一份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待批。并且,财政部数月前已在其预算司下新设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处,专门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这意味着,学界多年关注的开放并加强地方政府发债管理的改革思路,正在被官方采纳。之所以要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是因为尽管《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债券,但地方政府也在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借债。(《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31日)
不少地方政府债台高筑,这是众所周知的现象。据媒体报道,在2006年,全国乡镇政府欠债平均已达600万元以上,县级政府平均欠债为2亿元左右,地级政府平均欠债在3亿元以上。而地方政府之所以债台高筑,与其政绩冲动、形象工程、攀比奢华以及监督缺位有很大关系。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存在“现代国际大都市”、“百里长廊”之类的政绩工程的约占20%。而各地“白宫”之类的豪华楼,也屡禁不止。
正因为这些原因,允许地方发债招致舆论很多质疑。但也有观点认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是一种世界趋势,目前世界53个主要国家中,有37个允许地方政府举债。而且,中国的地方政府背负债务,很大程度是因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权、事权分配上的不合理,地方政府承负了更多的事权但财权却相对较小,入不敷出。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地方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奠定财力基础。
在笔者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允许地方政府发债,而在于债券发行是否遵循正当合理的程序,是否符合交易的公平自愿原则。我们知道,政府发行债券,要有投资人去购买,而购买者的信心来自政府的信用。而政府的偿还能力、官员的廉洁自律、官员的言而有信等,决定着政府的信用。如果政府信用好,政府的债券自然会受欢迎,政府筹资也很方便。如果政府大搞形象工程,其信用自然会受影响。这时,地方政府债券不管是合法还是不合法,都没有多大意义,投资者自然会“判其死刑”。
所以,最主要的是要力保地方政府的债券是投资人自愿购买,防止政府利用权力强行摊派或变相强行摊派,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媒体经常报道:某地方政府诱骗建筑公司垫款建办公楼,事后拒不还钱;某地政府长期赊账吃喝,吃垮酒店……这样的政府,还指望能有人买他们的债券吗?地方政府借不到债,却又要花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要防止政府强行举债。这样的事情是有很多先例的──地方政府强行贷款、强行集资的事,我们还见得少吗?
对待地方政府借债的问题,根本还是要限制政府权力,建设法治政府。如果政府权力得不到相应的约束,无论是否允许他们合法发债,他们都可以通过权力强制性地举债,且不用承担还债压力。只有政府权力得到相应约束,在借债时政府只是一个平等的主体,其债券,老百姓是自愿购买,其借债成功率取决于自身的信用,这时,地方政府举债就自然合理正当了。(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