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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岗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2pt">1、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理队伍及职责
    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处理队伍,由传染病防治和微生物、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行监测与预警;对疫情报告汇总、分析、评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取必要的医学观察措施;进行消毒、隔离和技术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医学咨询等。
    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处理队伍,由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控制致病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具体承担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所需要的现场处理、技术指导、宣传、隔离等任务;现场采样和送检任务等。
    区、镇、村三级防保人员承担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过程中管辖社区和地段内与疾病控制有关的宣传、指导,协助上级机构做好应急处理等相关工作。
    2、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及职责
    被指定的医疗救治机构应设相应的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由院前及院内急救人员和相关专科救治人员组成,接受指挥机构的紧急调度,承担对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医疗救援和后续专科救治任务,对因甲型H1N1流感所致的危重病人要积极组织抢救。要增强疫情观念,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将因甲型H1N1流感疫情波及人员的身心健康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卫生监督队伍及职责
    卫生监督和督察队伍由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按照传染病管理、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疫情报告情况,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消毒产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的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队伍的培训和演练
    1、培训
    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应急反应队伍开展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应急预备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训练,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专门培训与考核。对组织指挥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求使用卫生部制定统一的培训教材。
    2、演练
    控制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每两年不少于1次,医院和各类防保机构及其人员每1年不少于1次,演练的内容和形式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统一组织。演练工作应根据医院分工和特长不同分类进行,市内的不同医院可针对不同的内容进行演练。
    (三)技术保障
    1、市疾控中心组建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实验室应符合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并选择经专业培训、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检测工作,严格防止实验室感染发生。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随时准备医疗救护、疫情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
    3、建立区级传染病信息系统,作为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传染病疫情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应急反应工作。信息系统有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成。
    (四)物资保障财政部门负责提供经费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应急预防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各类防控车辆应处在最佳状态,随时待命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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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区政府办 来源: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