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现将红岗区2018年1-8月份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8月20日,我区已支出扶贫资金471.84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扶贫资金396万元已全部支出,2018年度扶贫资金已支出75.84万元,剩余的94.16万元(2018年度扶贫资金)将于年底前全部支付完毕。已支出的471.84万元扶贫资金中:
1、支付给扶贫猪舍一期项目建设单位黑龙江恒嘉建安公司162.95万元(包括猪舍一期项目二类费用9万元);
2、支付给扶贫猪舍二期项目产权单位兴隆河村(合心畜牧养殖合作社)258.89万元。
3、投入红岗区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30万元;
4、投入红岗区小额扶贫贷款财政贴息专户20万元。
红岗区财政局
红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