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 资金安排情况

红岗区收到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28 16:13
打印 【字体:

  大庆市红岗区财政局于2021年4月1日共收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6万元,财指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1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9万元,财指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2号)。

  特此公告

  红岗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