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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岗区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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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红岗区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实施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2号)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9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2〕11号)下达我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6万元。以上2笔资金均已到位,总计985万元。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产业项目、基础设施2个方向。为达到产业投资不低于总资金55%的资金占比要求,今年拟投入产业发展54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43万元。具体计划如下:

  (一)产业类项目1个,投入542万元。

  1.红岗区猪舍四期项目。计划购买兴隆河村委会万头猪场的育肥猪舍和相关配套设施,通过资产收益方式进行运营。计划安排中央衔接资金268.95万元,与省级衔接资金273.05万元合并使用,共计总投资542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3个,共计投入443万元

  1.兴隆河村巷道改造项目。计划对杏树岗镇兴隆河村开荒户屯、贾小店屯进行巷道水泥硬化拓宽等改造,改善两屯居民出行条件。计划安排省级衔接资金210万元。

  2.兴隆河村储粪池建设项目。计划在杏树岗镇兴隆河村开荒户和贾小店屯分别建设储粪池一处,解决两屯人畜粪便存放和消解工作。计划安排省级衔接资金200万元。

  3.兴隆河村环卫能力提升项目。计划购置清吸两用车、垃圾压缩车,提升兴隆河村环卫保洁能力。计划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0.05万元,与省级衔接资金22.95万元合并使用,共计总投资33万元。

  特此公告

  红岗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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