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主席 龙秀凤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妇联组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作为基层妇联,区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关于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找准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承担起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为法治红岗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首先,坚持以学铸魂,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区妇联积极组织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理解其根本原则、为民情怀和创新理念。同时,将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妇联组织中落地生根。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奠定理论基础,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政治生态和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其次,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注重加强各级妇联组织、妇联干部自身建设,组织全区各级妇联干部开展学习“法律明白人”系列线上普法讲座,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提高妇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权益、促进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坚持依法办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优化妇联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妇联工作效能。
再次,坚持普法先行,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妇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提升妇女的法律素质至关重要。利用“三八”维权周、“民法典”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六月国家安全活动月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月活动等时间节点,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五堂课、巾帼普法“五进”、蒲公英宣讲等活动,以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制作和分发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妇女更好地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从而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坚持联系沟通,不断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发挥“联”字优势,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系沟通,注重吸纳更多法律方面的人才和力量,努力为妇女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服务。例如与区检察院共同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杏树岗镇司法所、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红岗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法护少年的你 拒绝校园霸凌”普法宣讲活动,最终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共识与合力,共同推动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下一步,区妇联将继续积极响应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号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和能力提升,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法治红岗建设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