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张海霞
近年来,红岗区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法治理念,不断推动工会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我们深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实施这一思想是确保我国法治建设方向正确、路径清晰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法治观念,推动全面依法治国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中,我们深刻领会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和谐的组织,更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地走法治之路。通过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鼓励广大职工树立法治观念,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推动工会内部法治建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将法治观念融入工会内部管理中,建设法治化的工会组织。明确工会的法定职责,规范内部管理程序,强化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通过法治建设,我们努力使工会内部运作更加透明、规范,确保工会组织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三、提高职工法治意识,维护职工权益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依法维权,工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通过开展法治教育、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提高职工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推动职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法治共建共享
主动加强与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积极合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通过开展《劳动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普法宣传、法治体检、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治知识,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法治观念,做合法维权的知法守法者,促进工会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确保工会法治建设的覆盖率和高效性。
总的来说,红岗区总工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及今后工作中的头等大事,以此为指导思想,推动工会工作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工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