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赋能三化建设以严纪护航法治红岗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尚宇龙
近年来,红岗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红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坚持政治统领,夯实法治建设思想基础。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法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81次,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二是落实学法制度,提升纪法素养。发挥纪委常委会头雁效应,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纪法规定,开展“会前学法”63次,推动干部纪法双施双守能力持续提升。三是压实法治责任,强化履职担当。将法治履职纳入班子成员述职重要内容,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形成述职述法报告43份,切实将法治建设责任抗在肩上、落在实处。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执纪执法法治化水平
立足主责主业,以法治保障监督执纪精准高效。一是做深做实监督检查。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领域依规依纪开展嵌入式监督、专项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制定《联动协作区工作运行机制》《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纪律监督与组织监督协同贯通办法(试行)》等制度4项,以制度刚性保障监督规范运行。二是规范执纪调查工作。树牢纪法、程序、证据、权限意识,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法定程序,规范审批和使用谈话函询、留置、搜查等监察措施。期间,规范处置线索839件、立案358件、党纪政务处分328人、留置41人,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纪法和历史检验。三是精准规范问责处置。坚持权责法定、错责相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97人次,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法治化纪检监察铁军
以“三化”建设为抓手,从严建强纪检监察队伍。一是狠抓工作规范化。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办公运行、重要决策事项、公文办理等机关工作制度17项;细化办案安全、线索预警、协作配合等案件管理制度4项;优化案件质量评查、乡案县审等审理把关制度4项;健全派驻改革、内部监督、责任追究等队伍建设制度8项,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深化履职法治化。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开展纪法专题培训50场次、挂职锻炼51人次、跟案培训152人次,有效促进了干部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的整体提升。三是推进队伍正规化。新增科室4个、新增编制10人,配齐配强乡镇“两专三兼”、街道“一专一兼”及村(社区)纪检委员力量,晋升提拔47人、交流调整65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规范监察官等级确定,队伍结构更优、活力更强。
下一步,红岗区纪委监委将一以贯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不断补齐能力短板,健全制度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以法治护航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严明纪律保障红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