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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岗街道办事处
  • 2025-05-23 17:22

红岗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5-05-23 来源:红岗街道办事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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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红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街道建设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加强党管武装工作。

  (二)依法实施监督。联系辖区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应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

  (三)推进民主协商。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团结带领辖区内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为区域社会科学发展献计出力。

  (四)强化执纪监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依法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依法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和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七)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协助、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八)动员社会参与。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服务。

  (九)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辖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窗口:0459-6333355

  负责政务服务平台、营商环境、证明事项。

  (二)低保窗口:0459-6077779

  负责城乡低保救助资格审核、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审核)、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资格认定(初审)、城乡低收入家庭审批(初审)、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三)计生窗口:0459-6333355

  负责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格确认(代办)、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残联窗口:0459-6333355

  负责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给付(代办)、优抚对象抚恤资金给付(代办)、残疾人证核发(代办)、残疾人爱心卡办理(代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初审)。

  (五)高龄窗口:0459-6887773

  负责高龄津贴发放(审查)、城市困难老人生活补贴发放。

  (六)医保窗口:0459-6677722

  负责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障卡发放(代办)。

  (七)劳动保障窗口:0459-6677722

  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初审)。就业失业登记证审定、年检、换发、补发(受理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代办)。

  (八)热费补助窗口:0459-6333355

  负责对纳入城市供热保障对象补贴资金予以审核、发放的行政给付(受理)

  (九)党群综合管理岗位:0459-6068000

  负责线下党组织关系转接,承接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武装、信访维稳、机构编制、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王志云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全面工作及人大工委工作。

  姜安民 办事处主任、政协工委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街道行政全面工作及政协工委工作。

  陈  宇  党工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党工委书记工作,分管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政法、统战、社工、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刘彦文  纪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范彧博 街道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经济、安全、文教、卫生、营商、办公室等工作。

  韩茜然 街道组织委员、武装部长 工作分工:负责组织、武装、退役军人等工作。

  张文会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民政、退役军人等工作。

  孙慧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综治网格等工作。

  办公地址:大庆市红岗区南三街3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6333355

  负  责  人:董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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