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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财政局
  • 2025-05-20 13:56

区财政局

日期:2025-05-20 来源:区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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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

  (三)组织编制区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提供与财务有关的资料及数据。

  (四)对全区财务账目进行清理,开展有效的财政监察,规范财务核算手续。

  (五)组织全区财会人员进行会计理论知识学习和电算化培训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

  (六)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资产购置、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将资产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七)负责全区耕地地理保护补贴的发放及资金管理、各种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农业保险的预算指标、资金分配及决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八)管理、统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

  (九)加强对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入库。

  (十)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形势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分析评估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状况。落实上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范和处置本级金融风险的工作安排。

  (十一)负责本级金融企业党建监管工作,为本级金融企业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强化本级金融监管,维护本级金融安全,完善监管体系。

  (十二)协调开展全区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信息支持。制定全区直接融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岗。负责文电、会务、信访、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综合材料起草、新闻宣传等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预算岗。负责全区财政预算、基建财务、乡财管理及全区罚没管理。

  (三)机关财务岗。负责机关财务核销工作及全区机关财务、基建、罚没等账户的现金管理。

  (四)业务岗。负责全区农村财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预算外资金管理,非经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及专项支出的管理。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会计基础工作及区辖各单位的账簿管理。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五)金融发展服务岗。研究和实施全区金融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性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全区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党建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各项金融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指导各类金融政策的实施。对全区金融形势进行调查分析,对促进金融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规范金融行业和企业发展,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负责上市企业的指导、培训和资料转报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徐卫峰,职务: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459-4199888,办公地点:红岗区政府办公楼409室。

  包彬彬,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府采购等工作,联系电话:0459-6780999,办公地点:红岗区政府办公楼404室。

  刘金龙,职务:党组成员、财政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国库、预决算等工作,联系电话:0459-4192115,办公地点:红岗区政府办公楼405室。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4180333

  负责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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