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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2025-05-19 09:08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5-05-19 来源:区城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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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及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行使城市绿化、风景名胜景区、游乐场所、景观河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公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按照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对在城市街面和公共场所焚烧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物质,露天烧烤食品,在商业活动中以高噪声的方法招徕顾客,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噪声污染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六)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对无营业执照在道路或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走街串巷流动经营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七)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未经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条件而开工建设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园林绿化、供热、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市容环卫、户外广告、数字城管、照明亮化、景观河湖以及露天市场),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

  (九)负责城市绿地建设方案审核,竣工验收。

  (十)负责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搭建或封闭阳台的监督管理。

  (十一)监督管理占用挖掘石油石化大企业产权道路。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处理、回复。

  (十三)负责建立全区城市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标准化样本库。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岗位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主要负责文秘、党务、安全、纪检、人事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文档审核和制发、档案管理、信息收集发送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负责城管系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员工考勤的实施、执行、监督、考核工作。

  (二)法制信访岗。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各类合同和规范性文档的审核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督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本部门各类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信息的录入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档案、文书数据、法宣工作。负责制定全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信访案件的接待、受理、转送和督办查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财务管理岗。负责资金计划及财务预算、决算编报、审核记账凭证、编制财务报表、记好财务总账及各种明细账目。负责原始凭证审核汇总,填制支出账单,财务用款计划录入、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原始凭证的分类整理与安全保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罚没款票据等所有票据的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负责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的及时准确登记。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及结算业务。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空白支票并及时去银行取回有关票据及对账单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及装备物资的管理工作。

  (四)园林绿化管理岗。负责对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行业规划并监督检查、指导实施。办理林政审批业务。负责区重点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专用设备的管理、更新和改造。负责城市园林资源管理及立档建卷工作。组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园、景观河湖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并拟定计划。负责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成果开发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新建改建项目附属绿地指标和绿化设计审查。

  (五)市容环卫管理岗。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冬季清雪工作。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监督管理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负责市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监督和管理。负责环卫设备的管理、更新和改造。负责组织全区环卫行业的考核、评比工作。参与新建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六)牌匾广告管理岗。负责户外牌匾广告(包括高空广告、霓虹灯、标语牌、画廊、牌匾、旗幌等)的监管。研究广告建设规划及主要街路牌匾的规划和设计工作。负责广告、牌匾的日常检查、整治、管理。

  (七)路桥管理岗。负责城市路桥建设方案的审查及竣工的审批。负责检测评价路桥设施状况,并依据评价结果核定城市路桥年度养护维修经费计划,监管养护维修质量。负责建立路桥运行及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归集路桥设施基础数据,建立电子档案。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和收费及路桥行业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城市停车场及街路两侧静态交通管理。负责城市路桥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

  (八)排水管理岗。负责研究拟定区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管理规定。负责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区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近期及远期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年度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计划,并参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九)供水管理岗。负责研究拟定区城市供水及城镇节约用水行业管理规定。负责城市供水及城镇节约用水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区城市供水及城镇节约用水行业近期及远期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年度城市供水及城镇节约用水工程建设计划,并参与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十)供热管理岗。负责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拟定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特许经营的管理工作,对供热市场进行监管。负责提出行业年度新建及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审查和验收。负责供热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推广、使用、指导工作。负责供热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照明亮化管理岗。负责制定城市照明、亮化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参与编制照明、亮化近期及远期建设规划。负责提出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并参与实施。负责因建设需要迁移路灯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照明、亮化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重点公共场所及重点亮化工程项目的亮化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市绿色照明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二)数字城管指挥平台管理岗。负责指导各责任单位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各责任单位网络联通工作。负责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立案、派遗、督办、回馈、核查及结案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监督、考评办法,并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监督、指导、培训。

  三、领导班子成员

  吴树满 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局长 负责城管局全面工作

  王晨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务、财务、安全、车辆、供热

  吴爱军 党组成员 分管纪检监察和监察委、园林绿化工作

  孔海心 四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开展工作

  刘大虎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监察大队全面工作,分管行政执法、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扫黑除恶、综治中心、铁路沿线整治、环境综合整治、露天市场、创城整治等工作

  王艳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分管法制、信访、行政许可、市容环卫(固废)

  张贺然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分管路桥、供排水、美化亮化、停车场、环保督查、黑臭水体等;协助大队长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张 淼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协助大队长分管八百垧街道、银河街道、解放街道的行政执法及露天市场、广告牌匾、扫黑除恶、综治中心、创城整治、铁路沿线整治和执法卷宗等工作

  办公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北115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

  联系方式:0459-2799330

  负责人姓名:吴树满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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