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设置

  • 区民政局
  • 2025-05-21 14:13

区民政局

日期:2025-05-21 来源:区民政局 访问量:
字号:

  

  一、机构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大庆市红岗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上级对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红岗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标准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辖区区级、乡(镇)级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区级、乡(镇)级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处理本辖区与其他县(区)之间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辖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地名标志申报、设置工作。

  (五)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督促指导、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综合岗。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保密、信访、财务、人事等工作;起草民政工作政策和规范文件;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二)社会组织岗。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辖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社会救助岗。负责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负责全区社会救助政务公开、资金发放、社会救助数据的统计汇总及上报;负责政策咨询、信访案件转办和督办工作。

  (四)行政区划岗。负责辖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和申报;承担辖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调处行政界线争议;承担地名管理工作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地名管理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管理。

  (五)社会事务岗。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六)养老服务岗。督促指导、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三、领导班子成员

  于文广,区民政局党组书记、支部委员会书记、局长。负责区民政局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王帅,区民政局党组成员、支部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财务、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等政策的实施落实;承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的实施落实。

  张舸,区民政局支部委员、协助局长分管人事、安全、保密、工青妇、办公室及后勤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管理、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工作。

  王晴,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机关作风工作;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老龄、婚姻登记等工作。

  办公地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1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2799176

  联系人:孙凯欣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