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机构职能
1.对所负责的办公区供电、供水、供气、环境卫生、会务接待、后勤服务等进行日常协调服务。
2.承担区机关报刊征订工作。
3.承担区机关公务车辆,及机要通信、应急处置和调研等公务车辆的统一调度派遣;承担公务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4.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调剂、采购、处置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标识化、标准化和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等工作。
5.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调剂、处置、维修等工作。
6.承担职工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要求;承担全区重大专项工作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落实、协调等工作;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8.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车管平台。职能:贯彻执行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负责保障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各类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督导检查等公务用车以及其他交办的临时性任务;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职能:负责区办公用房平台建设,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办公楼宇安全、卫生、维修等管理工作,行管物品审核、购置及费用节支工作,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区公共机构节能日常管理、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节能宣传工作,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区重要会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区机关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务、事务、文字综合等工作;协助主任管理人事劳资、财务(包含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区机关职工食堂和宿舍安全、卫生、维修等管理和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党务,组织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及文字材料的组织工作;办公用品审核、购置及费用节支工作;落实好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红岗区综合楼三楼302。
办公电话:0459-4992567
(三)财务办公室。职能:负责预决算编报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资产清查登记及报废处置工作;办公楼水、电、暖费用审核工作。
办公地点:红岗区综合楼三楼303
办公电话:0459-4992567
三、领导班子成员
王贺南: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办公地点:红岗区综合楼三楼301
办公电话:0459-4994123
白 魁: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务、办公室、固定资产工作。
办公地点:红岗区综合楼三楼302
办公电话:0459-4992567
李东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办公用房、人才公寓、公共机构节能、会务、项目工程建设、维修、安全工作。
办公地点:红岗区综合楼三楼302
办公电话:0459-4992567
张吉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机关食堂、小车队、脱贫巩固攻坚成果帮扶责任人、健体中心工作。
办公地点:红岗区综合楼三楼302
办公电话:0459-4992567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白魁
联系电话:0459-4992567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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