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
一、机构职能
区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区属部门、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赴市、来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定期通报全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区信访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区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
(十)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信访局下设区信访调处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负责局机关转办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2.负责局机关下交的落实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
3.承办局机关下交的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4.协助局机关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5.协助局机关协调处理好群众进京、到省、到市、来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6.协助局机关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
7.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8.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区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9.协助局机关做好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及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
10.协助局机关做好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全区日常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任务。
2.承担组织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报会和督查通报会的工作。
3.承担将登记受理的各类信访问题和排查掌握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分类,转交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的任务。
4.承担对全区突出信访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组织联合调处任务。
5.承担组织有关部门接访劝返越级上访人员,并对越级上访人员、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学习培训和协调工作,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的任务。
6.其他信访相关工作。
(三)完成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班子成员
杨德勇 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信访局全面工作。
陈天宇 区信访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信访局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红岗区红岗南五街区综治中心办公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9-5070989
负 责 人:赵家星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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