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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首批拟聘任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 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2-0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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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升全区餐饮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初选7名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名单见附件),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拟确定的首批食品安全监督员名单予以公示,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督员职责  

  (一)线索举报。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外卖食品加工环境、制作和配送过程等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的(含平台未履职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线索;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举报相关信息,包括内容、证据、被举报对象信息等。

  (二)宣传引导。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三)信息反馈。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市场监管部门。

  二、公示及反馈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459-4512358

  电子邮箱:hgqscjdglj@163.com

  联系地址:红岗区张铁匠5号(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室)

  特此公告。

  附件:拟聘任网约配送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名单

  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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