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4号)、黑龙江省《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等文件,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初评,区教育局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区人社局复审,推荐张丽娜等12人拟评高级教师职务;张丽娟等13人拟评中级教师职务;杨旭等2人中级同级改职。(后附人员情况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区教育局纪检、人事部门或区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相关联系人:
区教育局人事办 0459-2799501 接晓伟
区教育局纪检 0459-2799502 范艳楠
区人社局 0459-2799181 郑 彬
附件:
公示职评人员名单
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