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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 红岗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5-12-2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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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年一分场巷路改造程项目于2025年11月2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施工单位:黑龙江佰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电话:0459-4993777

  地址:红岗区综治中心116室

  大庆市红岗区天然气液化储备调峰工程项目于2024年12月26日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经审查,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晟国金(大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陕西金字塔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凭证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全额退还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监督电话:0459-4993777

  地址:红岗区综治中心116室

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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