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现征求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kRgzrklpoMPdAoVicE1ZA 提取码: cr6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联系规划编制机关后,可到规划编制机关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与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关的个人、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以提交公众意见表等方式提出与规划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
2.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彦宇 联系电话:0459-6179003
地址:大庆市红岗中心村南三街红岗区政府107室
3.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兴建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459-663263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
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