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2日至11月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营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整改落实情况
营商局党组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承担巡察整改总责任,牵头认领全部巡察反馈问题,成立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整改方案及修订计划,审议销号申请表及具体事项,研究解决整改推进中的堵点难点,累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次、党组会议研究8次(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按月接受区纪委监委督导调度共5次,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常规会议,组织全员学习巡察整改工作政策文件要求,牵头部署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推进滞后、落实不力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整改进度。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级分层压实整改链条,杜绝责任悬空、断档缺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认领分管领域全部整改任务,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整改工作进展、开展分管领域整改自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项问题具体负责人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及领导工作指示,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整改时限、措施标准,各项任务整改完成后,配合单位联络员将整改进度情况、销号申请表等材料及时报送区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有偏差
1.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够
(1)重要思想重要指示精神应学未学。截至目前,未在局党组会上学习过202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编制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3次:1月26日,领导班子在局党组会议上研讨1次,着重强调要压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利用12345热线及时解决企业疑难诉求;2月26日,方尉宇同志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1次;5月25日,党组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围绕该议题开展研讨交流1次,明确要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决策部署,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靠前服务、精准纾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扎实推进“两个行动”,切实提升为企服务效能。二是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机制,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学习落地,引导干部深化理论理解、凝聚思想共识,着力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2)重要会议精神未及时传达。2022年以来未对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也未对省、市委主要领导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学习领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调整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年度学习计划,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会议精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委主要领导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最新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体系。二是针对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交流1次,组织干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谈学思考认识、落实举措,突出强调“提高服务质效,把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对主责主业相关政策的理解把握,为开展2026年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供思想指引。
(3)“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规范。2021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152次,有82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学习紧跟上级要求,参考区委、区政府在会议微信群发布“第一议题”相关学习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动态调整学习重点,定期检查整体学习记录。
(4)学习本系统行政法规有欠缺。2021年至今仅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4次。对2025年6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没有开展过集体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营商环境监督服务规范》《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纳入10月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8月党员大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及政务服务中心“讲业务”周计划中,已在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上述文件1次;6月初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参与省级业务大讲堂《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线上专题培训1次,覆盖3人;6月末党组书记方尉宇针对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业务大讲堂培训1次,客观复盘上半年工作情况,深刻剖析查摆出三类问题,要求以精准整改破解营商工作难点,切实把法治思维融入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提质等具体工作中。
(二)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2.打造便民利企“总客服”有差距
(5)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结审核把关不严。在审核工单办结时,未完整体现基本情况、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回访情况,也未说明与诉求人沟通细节,未按受理标准严格把关,无法完整追溯办理闭环。2023年区城管局以“维修已处理”“路面已清扫”“已通知热力部门提温加压”答复办结工单;2024年区应急局以“协调区财政局年底争取结清”答复办结工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单位办结满意时必须反馈诉求人录音,具体工作人员接到办结满意工单回听录音核实,对争议录音由分管领导复核。二是办结未评价工单时必须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三是申请办结时,答复内容要统一标准,如求助类问题已解决的,答复内容应包括解决时间、具体办理人员、简要处理过程、办理结果、诉求人评价意见等。
(6)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分办精准度不够。对工单动态管理与政策适配性研究不透彻,存在“按惯例派单”的固化思维,产生个别工单在多部门和属地之间来回流转,延长了诉求办理时间。2024年9月25日,红岗新城公寓楼市民向小区物业反映其他业主装修扰民问题,此家庭装修扰民类工单在所属地、物业办、城管局、住建局之间流转,最终由双方协商解决问题,诉求人撤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政务热线工单办理“132”工作制度,工单分派存在异议时,及时查看“红岗区12345政务热线办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进小区”“民诉即办”“乡镇街道履职清单”等规定,确保工单分派准确。二是梳理近1年常规工单类型,对照最新政策文件明确政策变更后各类工单的办理主体、流程调整内容,杜绝“惯例派单”。三是针对政策敏感类工单,派单前与对应单位沟通确认,确保派单精准。四是营商局副局长杨金存在5月11日对4位工作人员开展分派工单精准度业务培训1次,认真学习《红岗区政务热线工单办理“132”工作制度》《红岗区疑难争议工单处理办法》《红岗区12345政务热线办理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进小区》等相关文件,坚守“首办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从快从优处理企业群众诉求”等原则精准派单,提升分辨工单类型能力,减少工单流转时间。
3.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作用有欠缺
(7)12345政务服务数据分析应用不足。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未形成12345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分析报告,没有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年底增加年度报告详细分析12345政务服务数据,年度报告中分为全年工单办理情况、表扬类工单办理情况、市12345日报关注的工单办理情况、重复工单办理情况、下步建议五大板块全面归集数据,多维度分析数据,对重复工单、疑难工单等问题进行深度挖掘。二是常态化落实日报、周三典型案例、半月报、月报、年报工作要求,强化数据及时汇总、积累,为趋势分析提供数据支撑,2026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完成日报181个,周三典型案例25期,半月报6期,月报3期,报送内容分板块列明重点,总结工作成果,提升对整体工作的指导价值,杜绝漏报、迟报、错报问题。
4.宣传效果不佳
(8)诚信宣传不主动。2023年以来诚信宣传多是依靠与其他机关单位联合开展,诚信宣传内容为简单的工作动态描述,典型案例发掘不足,3年来无一篇宣传报道被上级部门交流采纳,未建立自己叫得响的宣传品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主动意识,积极联系各相关单位开展诚信七进宣传活动,梳理各领域宣传受众特点,本年度开展诚信宣传活动10次,宣传受众达200余人,广泛面向辖区企业、群众普及诚实守信理念,重点解读“信用代证”、信用修复等惠民惠企政策,打通信用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主动拓展宣传渠道,线上依托信用大庆网站、公众号推送诚信政策、诚信宣传共计22篇,其中一篇入选典型案例在省级媒体刊发,进一步放大宣传效应。线下结合大厅服务入企宣传开展面对面宣传,宣传受众达50人次以上。三是立足红岗区地域特色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求,打造“政务诚信为引领、企业诚信为支撑、个人诚信为基础”的三维品牌形象。
(9)公众号发布内容较单一。红岗政务服务公众号于2017年正式注册,至今发布文章349篇,其中政策解读、行业动态类信息307篇,具体事项办事指南、业务问答类信息仅24篇,互助解答类信息占比6.9%。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专人负责公众号日常运营,严格对照上级政务服务新媒体发布要求,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公众号运营管理,提升运营质量。二是丰富公众号发布内容,增加互助解答类信息发布频次。2025年12月以来,已发布信息19篇,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及其流程、结婚登记流程及失业保险跨省转移业务详解等互助解答类信息12篇,占比63.2%。
5.监督职能弱化
(10)对疑难工单、重复工单的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部分工单办理仅停留在书面反馈层面,未针对疑难工单、重复工单开展办理效果跟踪,也未及时更新后续进展,办理闭环有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建立台账管理疑难工单、重复工单,办结后整改不满意工单(对回访诉求人不满意工单进行整改),2026年以来按月完善上述三类台账,累计处理疑难工单99件、重复工单143件、办结整改不满意工单76件。二是针对疑难工单、重复工单中责任主体不明确、权责边界模糊问题,根据《红岗区疑难争议工单处理办法》交由会商小组商讨确定承办单位,2026年已开展9次疑难工单会商工作。三是紧盯工单办理进展,对于进展缓慢的承办单位,会下达工作提示,并建立台账持续跟踪,2026年1月至今累计督促延期24件工单。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闭环,未出现重复投诉现象,营商局将持续跟踪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11)未充分履行信用修复监管职责。对信用修复重视程度不够,对“谁处罚、谁修复”监督不充分。2022年以来对“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时下达”的要求落实不严,未书面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具体流程、申请条件及时限要求。2022年行政执法单位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5个,其中仅有18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信用修复率较低,影响了信用主体的修复权益。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用修复宣传,通过培训讲解最新《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普及信用修复最新相关规定,会上着重强调两书同达的重要性,力求构建“惩戒、整改、修复”的信用监管闭环。二是“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渠道已更新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信用修复一件事”窗口受理流程就绪,可随时受理相关业务。三是已建立信用修复台账,以双公示平台上报信息为基准,企业达到最短公示期时,告知处罚决定单位及时提醒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12)调查监督有短板。在调查个案和排查违规违纪事项方面较薄弱,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仅停留在“被动接收投诉”层面。2023年以来未下达过《营商环境监督通知书》,未开展过个案调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监督及时纠正偏差,畅通投诉监督举报渠道,通过12345政务热线等群众投诉渠道发掘线索问题,采取线上监控+线下巡查方式,落实营商局与中心联合检查机制,上半年开展联合巡查80余次,发现仪表、调屏摆牌等1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积极与市局监督科、纪委监委及区域各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区营商局按照集中整治要求,2025年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群腐问题线索1件;结合市专班纠治工作方案,2026年6月以来,向市级部门报送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2个。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将《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党员大会重点学习内容并开展学习,不断增强调查个案和排查违规违纪事项等业务能力。
(13)对招商引资项目跟进监督有弱项。2021年以来项目落地后未开展线下靠前服务,主要依托招商引资项目平台查看数据、跟踪流程,影响监督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级职能调整,原区营商局“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相关职责已划入区发改局。二是此项工作责任人杨金存同志已在局党组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作风根源,党组书记就强化作风建设、压实履职责任作表态发言,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坚决杜绝职能履行出现漏洞。
6.便民服务不优化
(14)办事区域设置不便利。区不动产财产登记窗口分设于两个楼层,办事窗口的优化集约程度不高,对老年人和残疾人办事带来不便。群众等候区约10m2,在办事高峰期或雨雪等恶劣天气下,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影响办事体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已于11月18日搬迁新址。一是进行科学化布局,新址大厅充分考虑事项关联度、群众便利度,将75个办事窗口全部设置在1楼,科学划分惠民、为企、财产登记、婚姻司法4大专区,打破原有财产登记分设两个楼层困局,实现关联事项“一站式”办结。二是提供人性化设施,政务服务中心新址重点配备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便民设施,提供免费轮椅借用等服务。开辟60m2的24小时群众等候区,集成自助服务、热饮水、应急急救、手机充电等服务功能,充分满足高峰期或恶劣天气下群众的不同需求。
(15)群众办事未达到“只进一扇门”。区司法公正、法律援助、婚姻登记等18个高频民生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利程度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办事未达到“只进一扇门”问题,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已于11月18日搬迁新址,并将红岗公证处、红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个专业分厅整合至新址大厅,实现婚姻登记、公证、法律援助等18个高频民生事项集中进驻,进驻率提升2.9%,实现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应进尽进”。
(三)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不主动,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缓慢
7.有“等靠”思想
(16)2024年在谋划乡镇赋权过程中,缺乏主动积极作为意识,机械执行上级任务,仅通过下发函件的形式部署工作任务,未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赋权事项的具体落地路径、权责边界划分、协同配合机制等关键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未能充分发挥赋权对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的支撑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落实上级下达的赋权任务,制定《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乡镇赋权工作制度》,明确五条基本原则、日常工作流程与保障措施,在开展工作中做到第一时间通知乡镇街道对本属地实际情况梳理摸排,明确自身用权需求,让赋权贴合乡镇工作需求。二是如各乡镇街道提出有用权需求,我单位将积极主动组织召开赋权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统筹解决权责衔接、业务对接、堵点难点等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凝聚推进合力。三是对于推进效率较低的单位,主动询问缘由,及时帮助解决堵点难点,保证工作高效推进。
8.“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足
(17)主动性不强。对已上线的“新车上牌一件事”“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等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一件事”,未及时掌握当前动态情况进行调整,未及时通知责任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了解办理流程开展学习培训,对办事部门的业务培训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动担当意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掌握各类“一件事”上线动态及最新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培训联动机制,年初以来,组织“高效办成一件事”培训6次,参与培训人数31人,涉及公安、人社、医保、市监等多个部门。三是紧盯未培训事项推进,督促牵头部门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领操作指南,厘清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等核心要素,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18)窗口人员业务解答能力不足。部分窗口人员无法结合群众实际情况精准回应“材料准备细节、办理流程差异、特殊情形处理”等问题。经抽查发现,区卫健局窗口工作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提交材料掌握不熟练;政务服务中心42号窗口工作人员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解答不流畅;市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电话咨询“营业执照变更”网上操作流程有不耐烦情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窗口及咨询台工作人员配发电子服务资料14份,全面补齐一线经办服务资料储备,保障工作人员精准、高效开展业务解答、经办工作。二是针对综合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业务流程、政策解读、服务礼仪、沟通技巧专题培训,今年累计参训人员16人次,切实提升重点岗位人员服务能力。三是常态化开展窗口实地督查3次、咨询场景走访10余次,及时发现并整改服务短板,持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解答能力,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19)办件数量较少。经统计,“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办理196件,2025年办理287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动员各牵头部门依托行业协会、主管领域企业群等渠道,推送“一件事”相关政策。二是营造线下宣传氛围,在政务大厅通过摆放宣传册、设置易拉宝、滚动播放大屏幕等方式,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直观查阅了解“一件事”相关信息。三是强化推进调度保障,常态化调度工作进展,围绕2026年全市营商系统重点工作,5月在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相关情况。
9.权责清单梳理与录入工作进度缓慢
(20)对此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不足,未及时跟踪指导,影响整体工作推进。2025年区教育局、卫健局、宣传部、公安局对系统操作不熟练,未能按时完成任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覆盖,在后续工作中针对部分单位系统操作不熟练问题,组织开展权责清单系统操作集中培训,同步发放操作手册,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对各单位提供“一对一”实操辅导,精准指导帮扶3次,解决操作难点3个,发布任务1次。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录入流程和规范要求。三是严格进度跟踪督办,定期统计各单位未认领事项数量,对滞后单位及时预警提示,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保障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10.网办时限不切实际
(21)经抽查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涉及红岗部分内容发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申请)》《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残疾人证新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特困人员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承诺办结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以上8个事项均有现场查验、身份认定、入户调查等工作流程,与实际办结时间不相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29家相关单位,对1235项网办事项开展核查梳理,重点核查核验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业务流转环节、实际办理时长等核心内容,摸清工作底数、排查业务隐患。已排查出工会、残联等7家单位涉及工会换届申请、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等56个政务事项存在时限及特殊环节标注不清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完成,网办公布准确率达到100%。二是固定2名工作人员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前端流程体验,黑龙江省数字政府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台电子监察开展网办事项流程抽查监管8次,截至目前除上述56个事项外,暂未发现新问题,后续将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网办业务标准统一、流程规范。
11.承诺办结时限前后矛盾
(22)《食品经营许可-新办》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而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为8个工作日;《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而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为7个工作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而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为5个工作日、《权限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首次(重新)申请》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而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为6个工作日。以上4个事项承诺办结时间前后矛盾,误导群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组织上述单位对本部门线上政务事项开展全量核查,重点核验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与业务流程匹配度,目前涉及文体局、卫健局、环保局三条事项均已修改完成。涉及市监局《食品经营许可-新办》承诺办结时限因需与市市监局保持一致,区市监局已就该事项对接市市监局,待市市监局修改后,区市监局同步修改。二是建立日常线上业务巡查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选派2名专职人员核查全区政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8次,已排查出民政局等5家单位15个事项存在承诺办结时限先后矛盾问题,目前均已修改完成。
12.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弱项
(23)经巡察组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走流程发现,在该网页搜索栏中搜索高频关键词时,均未获取有效服务入口。搜索“大学生”“低保”“困难补助”民生相关词汇,无对应补贴申请、资格办理等业务事项链接;搜索“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词汇,结果显示为0或显示其他办理事项链接,无法直接跳转至业务办理页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区属部门对本部门网办事项的页面跳转、链接端口、功能使用等内容逐项核验,全面排查平台功能故障。目前所有页面均可正常跳转。同时考虑到部分群众无法在搜索界面精准匹配政务事项名称,导致搜索不成功的情况,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首页右侧试运行小龙智能客服,群众输入关键字,即可提供查询办件指引,确保群众办事体验。二是配齐配强帮办代办人员队伍,依托大厅网办专区,主动为群众提供线上申报指导、业务协助,提升群众自主网办成功率。三是丰富宣传载体,依托政务大厅电子屏等线下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网各专区入口、服务功能、办事流程宣传展示,全方位做好网办业务宣传指引,提升群众网办知晓率和操作熟练度。
(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不够有力
13.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24)重视不足。2023年至2024年未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021年、2023年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未及时调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组会议专项计划,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常规性、规定动作纳入计划,细化时间节点。二是健全工作组织体系,结合人员变动与岗位职责分工,于2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以红头文件形式正式印发调整方案。三是在方案中要求遵循动态调整机制,在今后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或分工调整后,在15日内完成领导小组成员相应更新,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续性、实效性。
(25)推进部署不到位。2021、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材料以及2024、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缺失。2023年至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施细则、廉政风险点台账内容完全雷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于天琪同志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核心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健全资料管理台账,确保各类资料完整可追溯。二是建立文件动态更新机制,结合营商工作实际、政策调整和风险变化,全面梳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实施细则、廉政风险点台账3项内容进行逐项修订完善。三是书记在3月党组会议上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针对报告缺失、材料内容完全雷同等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督促后续交接人员引以为戒,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6)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2023至2025年“一把手”未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情况汇报。2021至2025年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工作理解较空泛,缺少对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与分析,未部署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与分管领域人员开展过廉政谈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3月24日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一岗双责”专题学习研讨,覆盖人次3人,围绕《聚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机关党建“一岗双责” 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等重要文章开展交流研讨,分管领导精准把握“一岗双责”的核心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建立常态化汇报机制,“一把手”在6月党组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一岗双责”情况专题汇报1次,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等核心内容,全面梳理、分析廉政风险点,细化工作重点,切实补齐风险排查短板。三是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政风险台账分管内容,端午节前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人员针对违规吃喝议题开展廉政谈话1次,针对性强调纪律要求、排查苗头性问题,同步做好谈话纸质记录归档,推动“一岗双责”具象化、常态化落实。
14.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乏力
(27)支付程序不规范。2021至2025年采购办公用品、五金物资时,有8笔12.5万元均先付款后开票;有3笔7524.45元缺少国库支付凭证、支付报账单,3笔4629元先付款后签字审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2021年至2025年3笔共7524.45元缺少国库支付凭证和支出报账单的限期补全票据、凭证并完善签字审批。二是完善《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含行政服务中心)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所有支付业务必须以合规发票为前置条件,杜绝“先付后票”情况,提升财务运转效率与合规水平。三是规范支付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付款”制度,明确支付需附齐全凭证,申请人需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交至出纳处履行付款流程。
(28)未使用公务卡报销。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核销刘璐璐、杨金存、迟楠、方尉宇出差费用3521元,均未使用公务卡报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含行政服务中心)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出行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仅特殊无刷卡场景可经审批后使用现金,并限定事后3个工作日内经主管领导同意后补录情况说明,建立报销初审、复审双岗职责,要求部门负责人初审、单位负责人复核,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履行付款程序。二是统计全单位公务卡在用情况,对于公务卡丢失、过期的,督促本人限期办理。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及全体职工学习《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含行政服务中心)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确保传达到人,建立答疑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
(29)报销审查不严格。2023年8月、11月核销刘璐璐、杨金存、付美芝出差费用2485元,均缺少差旅报销单。2023年11月、2024年5月刘璐璐、迟楠出差费用1242元,原始凭证车票均缺少负责人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24年5月两笔共1242元的出差报销费用,原始凭证中车票缺少负责人签字的,重新审核,无误后请示领导补签,确保材料完善合规。二是形成本单位报销材料清单,区分差旅、采购、会务等不同类型费用的报销要件,附具合规票据样本,让报销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严格核查支付方式,对未使用公务卡、缺少原始凭证、缺少负责人签字、无合规理由的报销申请一律退回,提升公务消费管理规范性;四是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审批程序,确保报销全流程闭环审批,做到“签字不全不受理、单据不齐不报销”,杜绝漏签、代签现象,确保财务报销工作合规规范。
(30)基础财务不规范。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支出报账单均存在大小写不规范、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整改,对存量支出报账单开展拉网式核查,对大小写不规范、有涂改痕迹的支出报账单,可以重新填制的,作废重办,未加盖公章的立即补盖,确保每份单据合规有效。二是完善《大庆市红岗区营商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各类票据的必备要素,将“是否加盖有效印章”“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列为审核一票否决项,严格执行“经办人提交、部门负责人初审、一把手终审”三级审核流程,压实审核责任。三是要求经办人员规范填写单据,审核人员严格把关大小写、签字盖章等关键要素,杜绝不合格单据流入流程。
(31)采购工服程序不合规。2021年为20名窗口工作人员采购工服20套、半袖衬衫20件,共计1.64万元,存在账实不符、合同履约有瑕疵、供应商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采购工服项目合同、账单、供应商资质等资料逐项核对,厘清账单差异原因,核实供应商不一致问题根源,依规完善相关手续,联系供应商,对于线上采购商品名称和线下联系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共同出具情况说明,归档备查,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选取流程,“三重一大”的项目,供应商的选取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单位集体决策后,体现在党组会议记录上,由采购经办人执行采购流程。
(32)针对固定资产入库不及时。2023年8月采购40个圆凳42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管理。2021年采购台式计算机及配套软件、保密柜、办公设备共3笔2.18万元,固定资产入库缺少财政局盖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逐项检查已购固定资产,梳理资产明细、采购凭证,对于2021年采购台式计算机及软件、保密柜、办公设备共计3笔,2.18万元,缺少盖章的,系财政局资产管理办公室,经审核无误按规定流程向财政局申请补盖入库专用章。二是对于2023年8月采购的40个圆凳,共计0.4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查找应录未录资产,可以补录的,补录资产信息至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做到账实相符,确无法补录的,补充说明。三是定期开展资产盘点核查,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资产入库手续,严格执行资产入库经办人申报、分管领导初审、单位负责人复核制度,将财务工作做细做实,确保采购流程与资产录入流程合规。
15.能力作风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
(33)作风不实。在红岗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该局2022、202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部分数据修改外,其他内容均雷同。2025年部分预算公开中,该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5万元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相应增加。”内容矛盾,与事实不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日常专人归集信息公开工作数据,在年报编制前全面梳理年度工作,差异化撰写各板块内容,编制后三级审核,确保内容真实、贴合年度实际。二是对《2025年预算公开》报告错误内容进行修正逻辑矛盾、数据偏差问题,联系政府办履行重新公开流程,完成重新公开,构建“财务部门编辑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定”三级审查流程,强化数据勾稽关系校验,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三是将预决算公开作为“三重一大”,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单位集体决策后公开发布,确保流程合法合规;四是“一把手”在3月党组会议上对财务工作人员批评教育,明确年报是展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的重要载体,杜绝应付心态,端正工作态度。
(五)基层党的建设不到位,党组织政治保证作用发挥不充分
16.“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34)“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得不好。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物品采购、会议研究人员绩效考核时,原“一把手”高鹏率先表态发言。在2023年3月13日、2024年5月16日、2023年6月30日、2024年6月1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物品采购、人员分工调整时,“一把手”方尉宇率先发言定调,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在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领导班子学习“末位表态”制度要求,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为重要参考,研究“决策与执行”部分条例内容,聚焦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等议题,明确“一把手”在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需最后发表意见、集中集体智慧,杜绝率先定调。二是规范会议议事流程,自巡察问题反馈完成整改部署以来,党组重大事项均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研究中心采购工服、巡察整改销号等问题共表决7次,发言顺序为分管班子成员先充分发表意见,再由“一把手”总结表态,确保决策过程民主充分,同步完善会议记录归档管理,切实补齐制度执行短板。
(3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2022年采购电脑、软件5667元以及2023年采购工服、叫号机13.18万元,均未上党组会讨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大庆市红岗区营商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增加采购事项前置审核机制,即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会同财务人员、业务工作人员提前梳理采购计划,由分管领导初审,对符合“三重一大”标准的事项,及时纳入党组会议题研究,确保上会审议全覆盖。二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启动以来,已结合本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涵盖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务服务监督等核心领域,采用制度学习、流程培训及自查自纠等方式强化执行,定期监督评估风险,实现业务、人员和岗位全覆盖),严格落实党组研究“三重一大”制度议事流程,涉及3月13日研究政务服务中心工服采购、5月6日研究审议迟楠同志辞职申请等事项共计7次,均严格纳入党组会议规范开展议事决策,会上充分征求集体意见,会后完整记录讨论、表决全过程。
(36)党建主体责任未充分履行。对党建重视不够,研究部署少。2023年至2025年局党组未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4年区营商局党支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内容均为业务工作,无党建基础工作。2023年5至12月、2024年1至6月营商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人均为王帅,经了解实际记录人为罗雨石、迟楠,2人均非中共党员。2024年至今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作手册会议记录人为毛玉宁、孟晨、栾瑛皓,3人均非中共党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计划,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集中研究部署党建重点任务、解决党建工作难题。二是全面修订2026年党支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涵盖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党风廉政建设等核心内容,细化具体任务,确保党建工作应列尽列。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安排正式党员撰写会议记录,严禁非党员代写会议记录。四是选派稳定、高素质党员开展党务工作,扎实做好新生党员培养工作,保证党务工作稳定接续开展。五是党支部书记负总责、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记录真实、规范。
17.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37)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2022、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高鹏、方尉宇、杨金存、于盼盼的相互批评均以工作建议或希望代替批评意见。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付美芝只进行自我批评,未相互批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批评意见撰写标准,要求批评内容紧扣具体事例、直指问题根源,摒弃“老好人”思想,聚焦党性党风、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杜绝以工作建议、希望代替实质性批评意见,避免空话套话。二是精准对标组织部通知要求,在1月明确非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参与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效。
(38)材料准备不充分。2023、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未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度杨金存个人发言材料未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2022年度杨金存和2024年度付美芝个人发言材料中均未对个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和组织约谈函询等有关情况逐项作出说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完成对照整改,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区级民主生活会方案有关要求,明确将“通报征求意见情况”作为会议必备环节,聚焦“四个带头”向区民政局、团区委等8家单位,通过书面函询的方式正式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征求意见工作规范有序、靶向精准,各相关单位结合双方工作协作实际,均反馈无意见建议,会上由指定人员对该情况如实通报。二是规范个人发言材料撰写标准,明确要求将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必备内容,说明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及后续推进措施,做到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三是规范个人发言材料内容要求,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明确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列为必述内容,需逐项说明事项发生时间、具体情况、处理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做到内容真实、表述清晰。
18.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39)“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9日、2023年4月12日党员大会及2023年3月10日组织生活会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会议,会议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存在应参会、实参会人数以及会议议题不一致的问题。区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4年1月24日组织生活会、2024年3月28日党课、2024年3月28日党员大会,穆昕阳缺席请假,由其他人代记,但会议记录人仍写穆昕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2022年4月25日和8月30日党员大会除涉及人数、日期外,其他内容雷同,会议记录提到的4月22日和8月25日党支部委员会,经查均无对应会议记录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至2025年,中心支部党务工作先后由毛玉宁、孟晨等6名聘用人员承担,人员变动频繁,加之党务业务学习不够系统,造成“三会一课”记录不够规范。2022年4月、8月正值疫情防控静态管理阶段,全体人员居家办公,党支部依规以线上形式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议题均围绕大厅防疫管控、人员弹性排班等工作部署,两次会议主题和内容高度相近。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图省事,在填写2022年8月30日党员大会记录时,直接照搬了4月25日党员大会的记录文稿,造成两次会议记录雷同。此外,4月22日、8月25日两次支委会仅做了临时备忘,线下复工后,党务人员工作疏忽,未将相关内容补记至党务工作手册,出现会议记录缺失问题。同时,对党务资料日常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常态化检查指导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不规范问题。为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政务服务中心坚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于2026年1月13日,组织“三会一课”专题培训,集中重温“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筑牢制度执行基础。二是选优配强党务工作人员,选派中心正式在编人员负责党务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共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务培训8次,切实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理论基础和业务实操能力,确保党务工作标准规范。三是党支部书记负总责、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全方位开展“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记录内容规范、标准。
(40)会前谈心谈话走形式。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无会前谈心谈话,2024年度会前方尉宇与迟楠、杨金存与迟楠谈心谈话偏离主题,未客观指出对方的缺点不足,未真正达到谈透问题、沟通思想的目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营商局党支部于3月2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流程,严格落实组织部等部门要求,明确将“交流思想、指出问题、增进共识”作为核心目标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覆盖5人次。二是聚焦党性修养、履职尽责、作风纪律等方面,客观指出对方存在的缺点不足,杜绝偏离主题、避重就轻的情况,真正做到谈透思想、谈通工作。
(41)批评不够深刻。2021年、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部分内容用省略号代替。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党支部委员会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12月,支部党员刘璐璐组织关系转至创业街道机关党支部、穆昕阳组织关系转至营商局党支部,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实有党员5名,已达不到设立支委会的人数条件。支部已于当月向区直机关工委报送《红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暂停召开支委会议的报告》,自2025年12月起暂停召开支委会。今后支部党员人数满足支委会设立条件时,将第一时间恢复支委会,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已于3月20日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一是严格落实工作提示相关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锻炼等7个方面,从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管理,会后已如实、完整记录会议全部内容,并对会议记录从严把关、加强常态化检查,明确记录标准,确保记录真实规范。
(42)党费收缴不规范。未足额收缴。原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李婧莹、郭慧兰每月交纳党费2元,其少缴党费无上级党委批复。李春玲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少缴党费83.6元,至今未及时足额补缴。存在漏缴。李婧莹2020年12月入党,2021年1月开始交纳党费,未按照“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的规定交纳党费,至今未补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费收缴业务培训,已于2026年2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集体学习,深入解读党费收缴的范围、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切实提升全体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深刻认识,增强主动交纳、规范收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落实党费自查补缴,对自查发现的李春玲同志党费交纳不足问题,该同志已于2025年10月15日足额补缴党费83.6元;李婧莹同志调入红岗街道后,已于2026年1月6日在杏旭社区党支部补缴2020年12月党费。三是针对李婧莹、郭慧兰同志“少缴党费无上级党委批复”相关问题,现已梳理形成书面情况说明,按程序报送区委组织部。同时,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准核算党费交纳金额,规范完成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党费收缴金额准确、程序规范、账目清晰。
(43)发展党员工作仍有不足。2022至2023年区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确定信鸿雁、孙意环、范佰琪、郭旭红、毛玉宁、刘惠、华春艳、孙冬梅、邵文睿、薛长艳、朱琳、王天一、陈美彤共13名入党积极分子和2023年区营商局党支部确定纪泓羽、罗雨石、杜春雨3名入党积极分子,均未指定培养联系人。2022年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研究预备党员郭伊一转正、接收付双双为预备党员,均未在会前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2022年5月10日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确定辛婉婷为入党积极分子无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营商局党支部、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于2026年3月10日、2026年2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其中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重点学习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明确会议记录、材料收集、档案归档等基础工作标准化要求,切实提升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度。二是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因刘璐璐、穆欣阳两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支部正式党员不足7人,达不到支委会召开条件,自2025年12月起支委会无法召开。为保障工作接续开展,中心支部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该情况,并研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经全体党员一致同意:王天一培养联系人为于盼盼、信鸿雁,张皓楠培养联系人为付美芝、孙意环,华春艳培养联系人为孙意环、李春玲,刘惠培养联系人为付美芝、李春玲,陈美彤培养联系人为于盼盼、信鸿雁。2026年6月25日,政务中心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接收1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本次发展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执行,各环节材料规范。受支委会无法召开的客观原因,前置支委会审查程序未能进行,相关情况已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
(六)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
上轮巡察反馈问题7个,上报整改完成7个,经了解实际整改完成6个,巡察整改任务完成过程中边改边犯问题1个。
19.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44)整改不够主动。2021年以来班子人员调整4人次,局党组未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巡察整改责任分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3月末至4月初,区政务服务中心整改责任分工需要进行重新调整,我单位对因人员变动导致的责任空缺、分工交叉等问题及时理顺,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整改责任分工调整方案,确保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并在方案中强调统筹跟踪督办、限期整改、销号管理等工作,要求严抓整改质量。
(45)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格。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缺失,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民主生活会材料管理责任主体,指定专人作为材料管理员,负责会议材料的前置收集、会中记录、会后整理归档全流程工作,制定《民主生活会材料清单及归档规范》,明确需归档的材料种类、格式要求、归档时限(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材料归档),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自查,确保材料不缺失、不遗漏。
(46)持续抓整改韧劲不足。2021年6月4日、8月9日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未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未监督检查整改结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听取局、中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1次,班子成员、责任人逐一说明整改任务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及时全面掌握整改动态。二是健全整改闭环管理,将汇报情况和检查结果纳入整改台账,对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47)整改监督责任压得不实。区纪委派驻监督组对该单位的监督形式较为单一,多限于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层面,未深入实地核查政策落地堵点。区委组织部在整改监督时深入实地核查较少,从政策指导分析问题根源较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区纪委派驻监督组:一是综合运用列席工作会议、约谈提醒、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截至目前,已列席会议2次、约谈提醒重点岗位人员5人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5次。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多次深入政务服务窗口实地走访,重点排查审批事项办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现场反馈督促整改。二是监督推动区营商局围绕资金使用、政策执行、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梳理权力运行环节,深入排查潜在隐形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对风险等级进行科学评定,其中高级风险点4个,中级风险点5个,低级风险点1个,围绕廉政风险点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②区委组织部:一是深化考核联动核验,已将巡察反馈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核重点核查内容,通过立体化考核工作组,通过实地查阅档案、现场核验成果、逐一核对销号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核查,全面精准掌握各单位整改进度与实际成效。二是聚焦高频共性问题,系统提升党务能力,针对巡察反馈中“三会一课”不规范、党员发展与管理不严格等高频共性问题,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核心要点,对党务干部开展轮训,有效补齐业务短板。
(48)成果运用不够充分。未建立长效机制,未通过解决一件事带动解决一类事。上轮巡察反馈的“发展党员信息记录不全面,存在履行程序上不严谨的问题”,在本轮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标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反复研究确认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具体举措,深入局办公室、政务大厅窗口对已整改问题进行排查分析,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固化整改成果,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流程漏洞、管理短板,研究制定《红岗区营商局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1个。适用于各类巡视巡察工作,清晰规范工作流程标准及材料要求,依照“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督导、具体责任人执行落实顺序划分职责,强调将巡察整改优化成果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主责主业相结合;明确常态化执行机制,由分管领导协调推进,年初专题部署巡察整改问题巩固提升工作,每季度组织整改“回头看”,要求逐项自查问题反弹、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年末系统总结全年整改长效化成果,做到标本兼治。三是制定《营商局岗位调整工作交接单》,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在手工作任务等内容,同步形成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接材料,由分管领导牵头监督、审核,避免出现工作断档、整改事项悬空等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将其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将巡察整改工作相关制度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大会、主题党日等学习体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带头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复盘反思,破除“过关心态”,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意识。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担当。坚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各级主体责任,严格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逐项复核佐证材料、抓实闭环整改,建立问题动态排查机制,以自查自纠深挖潜在风险隐患,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积极同区纪委监委沟通对接,按照后续工作提示,做好文档材料报送,坚持把巡察整改同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优化服务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工作抓手,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9-4197755;电子邮箱hgyshjjd@163.com。
中共大庆市红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