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6 年 12 月 21 日在大庆市红岗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红岗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和 2007 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过去的四年,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审判工作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较好完成了七届人大确定的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回顾
(一)、突出服务保障职能,审判工作全面加强。 坚持服务大局与审判职能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履行职责,四年来,受理各类案件 11124 件,结案 10860 件,结案率为 97.6% ,解决诉讼标的额 2.5 亿元。 一是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权利相结合,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严打”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了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受理刑事一审案件 1114 件,审结 1114 件,判处人犯 1699 人,其中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19 人,重刑面为 18.8%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卫油田的建设和发展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坚持科学的刑罚观,宣告无罪 1 人。办理罚金执行案件 344 件,执行罚金 306 万元。 二是始终坚持维护权益与化解纠纷相结合,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发展。 坚持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共受理婚姻家事、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相邻关系、法人合同纠纷以及破产改制等民商事案件 6683 件,结案 6679 件。办理支付令 83 件,公示催告 1 件。通过大量的调解工作和依法处理,化解了大量民商事纠纷,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是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推进依法治区。 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 71 件,办理拆迁违章建筑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853 件。 四是始终坚持解决“执行难”与杜绝“执行乱”相结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增强执行效果。 开展了执行会战,依法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方法和强制措施,使一大批积案得以执结,执行案件结案率逐年提高。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1858 件,执结 1598 件,综合结案率 86% ,执行标的额 8732 万元。 五是始终坚持纠错与维权相结合,加大审判监督力度,提高案件监督质量。 高度重视当事人申诉和检察机关的抗诉,受理申请再审案件 117 件,其中改判 87 件。树立信访无小事观念,下大气力处理涉诉访案件,呈现总量下降态势。
(二)、着力改善审判作风,服务大局全面优化。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拓宽审判服务渠道,竭尽全力为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不断加强 。制定并实施了《红岗法院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实施方案》、《红岗法院开展为企业清欠专项服务实施方案》,以油田国有大企业、区属企业、乡镇企业为服务重点,开展清欠活动,成立了清欠小组,帮助企业清理欠款 440 万元。 二是法制宣传服务活动不断深化 。围绕区委经济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较大工业项目 5 个,招商引资额 1.2 亿元。以招商企业为服务重点,先后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百企”、“招商企业上门服务月”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67 条,帮助完善经济合同 28 份。为杏树岗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及学校上法制课 11 次。聘请司法监督员 22 名,召开各种形式法制座谈会 12 次。注重以案释法,将法制宣传融入到庭审程序中去,受到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普遍欢迎。 三是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完善。 制定了司法为民 30 条措施,实行了接待、立案、交费“一站式”办公,安装了当事人休息桌椅,开通了当事人专线电话,为当事人准备了饮水设施、诉讼用纸、老花镜,悬挂诉讼指南、诉讼费收缴标准以及案件审理流程示意图,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推行了先执行后收费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司法救助制度、预约上门办案制度,为城镇低收入特困群众、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减、缓、免诉讼费和执行费 18 万余元,有效缓解了他们的诉讼压力。
(三)、着重提高司法效率,法院改革全面深化。 以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为目标,有效深化法院改革。 一是始终坚持公开审判制度 。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实行了公开审理,并把公开审判制度扩大前移到庭前准备程序,做到了公开交换证据、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裁判理由和依据、公开宣判,邀请人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提出监督意见。对有宣传报道价值的案件,邀请新闻媒体报道庭审过程,弘扬了司法主旋律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对刑事被告人认罪案件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设立了民事速裁庭,对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婚姻家事、债务等民事案件实行速裁审,共审结 2236 件,诉讼周期大大缩短。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监督 。设立了“案件质量查评办”,对所有审结案件从实体、程序、审限、裁判文书、卷宗装订和归档实行全程检查监督。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行了立案排期制度、法警送达制度,审判效率不断提高。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 在全市县(区)法院率先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人大任命,从油田企业、区妇联、学校等单位聘请人民陪审员 10 人,共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812 件,弘扬了司法民主,有力的缓解了我院审判力量紧缺的压力。
(四)、着眼增强司法能力,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注重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把提高法官素质作为建设“四型”法院的根本之策。 一是以竞争上岗为契机,大力推进了法官职业化建设步伐。 将现有人员划分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五个序列,实行职责分开、序列管理。在优化院党组领导班子人员结构上下功夫, 3 名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入领导班子,使班子建设呈现新的生机与活力。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申报岗位、党组酝酿、组织考核等步骤,选出法官 34 名,审判庭、法庭正副庭长 16 名,任命法官助理 15 名。通过改革,使审判资源配置更加趋于合理,一批优秀人才走上重要审判岗位。 二是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政治素质。 先后开展了审判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两风”建设、公正司法树形象、司法大检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班子带头学习、查摆问题、促进整改,采取“学、访、带、查、改、促”的方法,扎扎实实推进活动的开展。在学习的同时,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到区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走访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54 条,并进行了整改。围绕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审判作风、服务大局、信访接待等方面工作查摆出存在的差距 43 条,制定了 140 项整改措施。开展司法大检查,检查案件 5400 件,对 24 起质量差错案件的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在活动中涌现出以梁智博为代表的先进典型 6 人,以法警队、民一庭为代表的先进庭室 4 个,法院被省政法委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三是以教育培训为依托,着力提高业务素质。 通过以考促学、以评促学、以查促学等方式,参加法官续职培训、短期业务培训班 25 期,受训 248 人次。通过知识竞赛、法律问答、周五学习日、庭审考评等形式,提高了审判人员和司法警察的职业技能。 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18 人取得大学学历, 2 人取得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 1 人。先后派出 30 多人次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 6 人先后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从事审判工作的资格。面向社会招考了 10 名公务员,录用了 2 名法警,为法院加快发展储备了人才基础。
(五)、推动均衡协调发展,基础建设全面进步。 一是加快了现代化办公步伐。 购进微机 34 台,达到了人手一台,实现了无笔化办公。安装了宽带信息网络,行政管理实现了网上办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法庭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 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不断加强各法庭的基本建设,特别是八百垧法庭通过与有关单位协商,迁入新址办公。按最高法院要求的标准,内部设立了立案接待室、审判法庭、律师阅卷室、法官休息室、食堂、健身活动室,达到了功能配套、设施完备的法庭建设要求,解决了原有法庭规模小、标准低的问题。 三是强化了法院内部管理。 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全院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终兑现奖惩,激发了干警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各位代表,五年以来,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企事业单位鼎力相助的结果。我代表红岗法院全体干警,向给予我们关心和帮助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我们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干警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矛盾尖锐、容易引起连锁反应的案件,在立、审、执等环节上,个别干警缺乏大局和服务观念,存在单纯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二是队伍素质与担负的审判职能还不能完全适应。由于部分法官专业素养还不够高、执法艺术还不够精,致使一些质量差错案件仍然存在;三是肩负的任务日益繁重,而司法保障还不能完全适应。如办案车辆老化,公判庭缺乏,经费紧张,人员不足。四是法院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内部规章尚需完善,仍存在制度覆盖不全、衔接不紧、落实不力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去抓,认真加以解决。
二、 2007 年工作安排
2007 年, 法院主要工作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大力弘扬新时期红岗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加强审判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区域经济更快更好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为构建和谐红岗、法制红岗、平安红岗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履行职责,提供司法保障。 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坚持罪刑法定、适用刑法平等、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抢油田物资犯罪和破坏油田设施犯罪。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矛盾激烈、对抗性强的民商事案件,加强对农民、城镇下岗职工、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妥善审理离婚、债务、赔偿等案件,维护社会安定。树立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意识,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攻克执行难问题,在创新执行机制、执行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
(二)、努力拓展职能,提供优质服务。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拓宽服务渠道,加大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调查走访、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上法制课等活动。按照区委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抢抓机遇,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抓经济促发展上来,在做好审判工作同时,尽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提升队伍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 巩固深化专项整改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业务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加强职业化建设。争先创优工作继续提档升级,争创集体一等功法院。强化宣传意识,扩大先进典型的教育、带动、辐射作用,形成加快发展的精神动力。建立健全“环境引人、待遇留人、政治育人、情感系人”的人才培育、使用、奖励机制,同时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四)、推进基础建设,保障法院发展。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重点抓好审判综合楼的规划立项工作,更新办案车辆,更新法警装备。按照上级法院关于两庭建设的要求,不断健全规章制度,深化法庭改革,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办案水平。坚持软件建设、硬件建设一起抓,更新微机装备,加大现代科技在审判工作中的投入和应用,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网络建设步伐,逐步建立起以审判为中心、以科技支持为后盾的保障体系。
(五)、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继续坚持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的指导思想,围绕区委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来开展法院各项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区委的各项决议。要增强人大意识和宪法意识,自觉接受监督,采取各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畅通接受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渠道,不断改进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人大督办的案件,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同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法院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工作状态和作风状态,以想干事业、能干事业、干成事业的必胜信心,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知难而进,为促进红岗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