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2期
红岗区人大办公室 2007年2月8日
红岗区人大对节日期间
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让红岗区人民过上放心年。经人大主任会议决定,组织人大代表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月8日区人大组织区、镇、街道、社区部分人大代表,在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区防火科的配合下,由区人大主任、副主任带队分成四组,对区辖内的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餐饮娱乐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进行了大检查。同时对部分化工生产企业、加油站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是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的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在安全布局、安全保障、安全准入、安全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较以前有了很大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防火意识大大增强。但同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红岗商场部分安全出口堵塞,营业大厅墙壁消火栓配置数量不足,疏散楼梯错位,营业厅内主要疏散通道不足 3米,环形消防通道不畅;创业街道平安公寓一楼消火栓内无水枪,水带接口缺失,灭火器数量不足,无灯光式安全出口;金山小学和兴隆河小学灭火器数量不足,摆放位置不便于应急操作;环通加油站灭火器胶管老化破损,一名加油工无消防安全培训证;还有部分经营场所和个体私营企业存在灭火器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理需要。
从上述情况看,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个别业主安全意识淡薄,舍不得安全投入,眼前经济利益第一还不容忽视。总体上看,在安全投入方面,机关好于基层,大企业好于小企业,国营集体单位好于个体业主。
归纳起来存在的主要不足是:一、安全管理不够细致,没有形成自检自查和安全教育记录,未按新规定佩带符合新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个别电气线路部位不规范;二、安全投入不彻底,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质证或资质证未进行年审;三、安全防范不完善,应急救援实践演练不充分;四、安全方面物质投入欠佳。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建议如下:
一、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不要停留在已取得的效果上要认真细致、安全无小事。
二、充分发挥杏树岗镇、各街道、各公安警务室的安检防火作用,形成上下互动,反映快速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防火意识。
四、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加大对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检查。建立严格的安全值班制度,让百姓过好放心年。
抄报:市人大人事办、区委常委。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局、区防火科、区法院政工科、区检察院政工科,杏树岗镇,人大街工委,人大各科、办。
大庆市红岗区人大办公室 2007年2月8日
 打印 80份(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