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代表职责 行使代表权利
——市、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调查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5月28日,区人大副主任张国华在杏树岗镇人大副主席王广生的陪同下,带领对5名对《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人大代表一行先后对先锋市场、杏树岗镇中学食堂、兴隆河市场及4家饭店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调研过程中,发现以上场所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一是袋装小食品没有生产日期,进货渠道不明。二是熟食食品及袋装肉肠等食品没有卫生防护玻璃罩,有些食品已经过期。三是个别饭店后厨卫生差,物品摆放凌乱,无消毒设施。四是从事食品行业人员个别没有健康证,个人卫生习惯差。五是市场露天现场手工制作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六是面包类等食品缺少单独卫生检验程序,个别肉食专柜存在生熟混放现象。 一行调查人员到杏树岗镇会议室进行了座谈,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及意见。一是卫生执法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实施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要熟知食品卫生法,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加强农村农贸市场日常管理,镇村领导联合区卫生执法部门系统定期开展卫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