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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法治初心 践行使命担当以司法行政实效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 红岗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3-2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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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锚定法治初心 践行使命担当以司法行政实效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庆军

  近年来,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统筹依法治区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四大核心职能,凝心聚力、笃行实干,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职能,绘就全面依法治区“同心圆”

  切实扛起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责任,牵头抓总、协调各方,推动法治红岗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培训课程,累计参加学习500余人次,在区政府网站“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累计发表“一把手”署名文章28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健全工作体系,压实法治责任。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每年制定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推进举措,并就落实情况开展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述法全覆盖,优化述法流程、细化评议标准,推动“关键少数”从“被动述法”向“主动履职”转变,切实扛起法治建设职责。三是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法治根基。督促指导镇(街道)全部建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夯实全面依法治区基层基础。争取区委编制部门支持,在区司法局内设依法治区办秘书督察室,核定编制3个,解决依法治区办无专门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推动依法治区办实体化运行。

  二、立足参谋助手定位,当好法治建设“智囊团”

  始终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履职、精准服务,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各项工作依法推进保驾护航。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办理、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审查等340余人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460余条,有力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推动依法决策。二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公布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格执行文件制发程序和审查标准,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合法有效。组织开展4次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累计废止文件7件,修改3件,有力维护法制统一。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设立8个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点,五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2件,审结19件,无行政复议后败诉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聚焦企业发展需求,细化法治服务举措,全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企业法治需求,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民法典籍·惠民助企”、法治宣传教育“六个一”、“法治护航·赋能发展”等活动30余次,解答企业合同、用工等生产经营方面法律问题80余个,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二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组织完成全区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并动态调整,对纳入清单内执法事项采取教育等柔性手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近年来,指导各部门办理柔性执法案件20余件,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1个柔性执法案例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典型案例。三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连续多年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联合区营商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与区工商联建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沟通联系工作制度》,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下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等文书19个,累计查摆整改执法问题210余个,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四、坚守为民服务初心,当好群众身边“法律贴心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构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村(社区),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向村屯、社区延伸。五年来,三级法律平台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70余份。二是依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纳入法律援助保障范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让群众切实体会到法治服务的温度与力度。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立调解组织62个,培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35人,村居法律明白人210人,民企法律明白人12人,连续四年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6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创新基层普法宣传模式。打造“阳光法治伴我行”法治建设品牌,累计制作每日案例分享280期,普法情景剧57期,法治讲堂22期,切实增强群众普法体验感,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司法所工作》杂志收录,1人获评“八五”普法中期国家级先进个人,1人获评省级先进个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小院”10个,法治文化长廊1个,以点带面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兴隆牧场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持续在统筹依法治区上再发力,在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上再提升,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再突破,在为企为民法律服务上再提质,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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