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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岗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庆岗政发〔2025〕10号
  • 2025-08-06 15:25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岗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8-06 来源:区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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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树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直属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红岗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红岗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程序和流程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6〕1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撤销宏伟学校、拥军学校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撤销太平山小学(教学点)和杏树岗小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撤销必要性

  近几年,随着我区学龄人口逐年减少,宏伟学校和拥军学校在校生数量逐年下降,2024年6月末,宏伟学校仅有80名学生,其中小学一年级、三年级学生数为零;拥军学校仅有46名学生,其中小学一年、二年、四年学生数为零。太平山小学(教学点)和杏树岗小学已无在校生。存在教育资源浪费现象,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撤销上述4所学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势在必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优质均衡原则。坚持科学合理调整学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满足辖区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坚持相对就近原则。充分考虑辖区交通状况和学区划分情况,本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推进布局调整工作,杜绝出现盲目撤销和强行撤销的情况。

  (三)坚持相对稳定原则。学校布局调整时,要周密制定调整方案,保障教职工得到合理分流,维持教师队伍稳定。要加强社会宣传,提高群众对撤销学校的理解和认同,减少社会舆情。

  三、目标任务

  (一)稳妥安排学生迁转。在充分征求家长、学生意愿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宏伟学校和拥军学校学生就近转入八百垧中学、八百垧一小等附近学校就读,确保学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二)有序实施教职工分流。为保障宏伟学校、拥军学校撤销后教职工分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成立以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属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教职工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1.科级干部调整。科级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2.教职工分流。按照“以区属学校需求为主,个人意愿为辅,统筹协调”的原则,将宏伟学校、拥军学校81名教职工分流到其他9所区属学校。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本人意见及统计教职工现工作岗位情况,形成《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摸查表》。二是除宏伟学校、拥军学校外其他区属学校结合本校教职工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岗位需求计划。三是宏伟学校、拥军学校教职工根据区属学校岗位需求及相应学段学科(部分学科因初中学校无需求,初中学段教师选择小学学段岗位,工勤、管理人员不分学段)选择岗位。选岗顺序按照工龄从高到低顺序,如工龄相同,则依次比较年龄、职称、晋职年限。2019年9月以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类竞赛获奖人员,按照国家4分,省3分,市2分,区1分(成绩不分等级),取最高项作为基数,每增加一项加0.5分(不分等次),计算折合成工龄,参与计算排序,业务竞赛成绩折合工龄计算方法为每1分折合成一年工龄。对于不满一年退休人员,在其他教职工选岗完成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分流至有空编学校,不与其他人竞争。不参与选岗或者选岗后不按时到岗人员,由区教育局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后,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四是组织宏伟学校、拥军学校教职工选岗,按照公示后选岗排序依次从教师岗位(含工人身份执行专技工资人员)、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进行选岗,选岗结果直接予以公示。教职工选岗完成后与设岗学校校长签订一式两份分流安置备案表。五是根据公开选岗结果,经区教育党委集体研究,形成宏伟学校、拥军学校81名教职工分流意见。

  3.退休人员管理。宏伟学校90名退休人员划归大庆市第四十七中学管理,拥军学校69名退休人员划归大庆市创业小学管理。

  (三)规范组织资产移交。及时对撤销学校的资产进行移交,宏伟学校和拥军学校校舍场馆等不动产由区国资公司统一接收管理。桌椅、黑板、电脑等教育教学资产原则上按照区属其他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划拨,符合报废条件的及时组织报废。太平山小学(教学点)、杏树岗小学校舍、锅炉等固定资产移交相应的村委会进行管理,其它资产由杏树岗镇中心校负责处置。

  四、调整步骤

  (一)调研论证阶段。在深入调研、听证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二)调整准备阶段。成立布局调整领导小组,加强政策宣传,拟定学校撤销、教职工分流、学生迁转和资产处置方案。

  (三)具体实施阶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具备实施撤销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征求意见、举办听证会、完善调整方案等工作,圆满完成布局调整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布局调整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工作方案,解决学生就学、教师分流、资产移交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全面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家长微信群、致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布局调整的意义及有关政策和措施,重点开好五个会议,即:学校班子会、全体教师大会、学生会、家长会和听证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保证布局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大制度保障。调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学籍管理,确保不因布局调整而发生学生入学、转学困难等问题,保证全区生源稳定。

  图片解读:https://www.honggang.gov.cn/honggang/zfxxgk3/202510/c05_393846.shtml

    视频解读:https://www.honggang.gov.cn/honggang/zfxxgk3/202510/c05_3938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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