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夯实标准化办园基础,持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依据《黑龙江省幼儿园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大庆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分类建设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区教育局于2026年6月18日至6月30日,完成辖区申报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工作。
本次评定严格规范流程,依次开展幼儿园自主申报、对标自查整改、专项评审组实地核验、档案资料审核、综合评议打分等工作。为确保评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红岗区2026年度拟为黑龙江省三类幼儿园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
对公示结果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电 话:0459-2799036
地 址:红岗区红岗东街69号
邮政编码:163511
红岗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日





